官方定调!石家庄楼市精装“困局”解了!

搜狐焦点石家庄官方 2018-07-17 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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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意料之外,还是情理之中?

是的,石家庄楼市的“困局”解了

这话绝非空穴来风,一份由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发布的文件说明了一切!

文件对某项目签订精装修合同的行为定性为“不属于‘捆绑销售’范畴”。可以说,这份官方文件解开了困扰购房人、开发商已久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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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从5月中旬以来,石家庄楼市的严查行动一直持续到今日,违规销售、交房问题等等各种纠纷浮出水面。尤其是“双合同”问题,可以说是石家庄楼市遇到的较大“困局”。

正当人们纷纷猜测,解决“双合同”问题的“靴子”何时落地、如何解决时,官方在这时意外的发放了“福利”,即上文所提的文件。

文件中这段话诸位需要注意:

精装房是商品房供应中的一个种类,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到价格监管部门申报价格审核时,已将毛坯房价格在价格监管部门进行了审核监制,并将装修成本告知了购房者,在认购签约流程中已经过购房者认可后签署合同,属正常的市场行不属于“捆绑销售”范畴

言外之意,签订精装修合同这一行为并不属于“捆绑销售”范畴,也即是承认了签订精装修合并非违规销售行为。

这就为解决“双合同”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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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7月份以来,不少人猜测,关于“精装修合同”这一问题将在本月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解决,这份文件可以看做“解决方案”发布之前的“急先锋”。

官方认可了“签订精装修合同”这一销售模式,接下来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对这一模式进行严格的规范、要求。

这在其他城市已有先例

7月9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带装修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对济南楼市的带装修销售项目进行规范。类似的政策,相信石家庄在不久之后也会出台。

在此之前,我们不妨看看济南市是如何规范带装修销售项目的,算是尝尝鲜。要点如下:

带装修销售的商品房应明示装修价格。商品房毛坯价格应与装修价格分离。装修价格应依据商品房装修配置标准、材料选型、品牌档次、施工品质等条件合理定价

装修价格构成除了需在销售现场公示外,同时还需按要求提供装修样板房,样板房装修标准应与现场公示内容及交房标准一致

严禁擅自改变商品房装修设计标准。按毛坯房设计的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后,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改为带装修商品房对外销售。

对借“毛坯变装修”变相涨价、未办理施工图设计变更审查的项目,一经发现,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商品房销售,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拒不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可以说,济南市这份文件,既对精装修商品房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也严厉指出违规的后果。石家庄可以借鉴其中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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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我们清晰的看到官方的态度。官方认同了“精装合同”的存在,“双合同”这个困局总算是打开了解决的突破口

但笔者仍然有一些困惑。

众所周知,装修是一个隐性空间很大的部分。我们参考某品牌房企对于三类不同产品的装修成本标准:

最经济适用的装修成本为500-800元/平米,这类装修标准多分布于城市刚需类项目里;

比较舒适的装修标准为800-1500元/平米,这类装修标准多分布与二次改善型高尚小区;

城市高端豪宅的装修标准控制为1700-2500元/平米

然而,在石家庄精装修价格达到3000元/平米,甚至4000元/平米的项目,不在少数。如此高昂的装修价格,已经超过了高端豪宅的装修标准。这样的装修价格标准,处于合理的范畴吗?

再有一个困惑,认可“双合同”后,购房人在交纳首付款时,还是需要连同精装修总价的首付款一同交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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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在未来出台的关于带精装修商品房销售政策中,应该对精装修的价格标准进行合理的规范、对“双合同”下的“双首付”进行合理限制。

与此同时,还应对“绑定车位”、“绑定地下室”等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格限制,从而打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健康平稳”的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就像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或许,一切才刚刚开始!

(本文来源:庄小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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