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开始申请 涉及72个小区1697套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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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消息,搜狐焦点获悉,记者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市区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申请于9月22日开始,截止到9月27日,计划10月19日进行摇号配租。
此次配租房源涉及72个小区,共1697套,其中新配建小区3个共373套,腾空清退的空置房源涉及69个小区,共1324套。配租房源分为三类户型: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共1343套;60-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共289套;80平方米以上的为C类户型,共65套。
按照要求,此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保障资格且未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取得保障资格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保障对象;自动放弃配租、退房、被清退未满2年的家庭;个人或工作单位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家庭;18周岁以下孤儿。
“申请依旧采取‘填报志愿’的模式,每个意向只能选择一个小区,每个小区可选一个或多个户型。”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配租申请。
公共保障房租金缴纳采用差额缴纳的方式,即承租人按照其承租房屋的市场租金核减政府补贴后的差额部分缴纳租金。政府补贴标准分为3个档次:A类,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80%补贴;B类,城镇低收入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30%补贴。配租房屋面积小于家庭应保障面积的,按照实际配租面积核算租金。C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租住面积30%补贴。A、B类家庭配租房屋面积小于家庭应保障面积的,按照实际配租面积核算租金。租住保障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
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于10月19日组织摇号配租,配租结果在市住建局网站、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配租成功的保障家庭按照《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通知单》要求办理入住手续,各小区具体办理入住时间另行通知。
新闻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梓轩(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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