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房屋征收公告 补偿方案曝光

搜狐焦点石家庄官方 2018-05-23 17: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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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消息,搜狐焦点获悉,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东东区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搜狐焦点“楼市快讯”报道:5月23日消息,搜狐焦点获悉,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东东区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对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东东区间)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2018]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指出,房屋征收范围为铁路38宿舍1、2、5、8、9号楼及市装潢厂宿舍1、4号楼和3号楼4、5单元(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征收红线图为准)。项目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此外,《公告》显示,产权调换房屋位置位于石家庄市槐安东路20号“安元嘉里熙园 ”2 号楼以及建华大街与仓盛路西200米“融创中心”13号地块7号楼,14号地块3、7号楼。

具体来看,被征收人选择“安元嘉里熙园 ”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为34 层(含)高层住宅房屋,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等价值量部分按照18405元/㎡计算;超出等价值量面积30(含)平方米以内部分,按5500元/㎡计算;超出等价值量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不可分割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计算,均不计楼层差价。

被征收人选择“融创中心”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的13号地块7号楼、14号地块7号楼为24层(含)高层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房屋的14号地块3号楼为26层(含)高层住宅房屋,自选房通知所载明的选房之日起30日(含)内等价值量部分按照14148元/㎡计算(不计差价);超出等价值量面积30(含)平方米以内部分,按5000元/㎡计算(不计差价);超出等价值量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不可分割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计算(计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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