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房讯 2018-02-11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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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国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项目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受河北国控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国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项目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欢迎有意者前来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联系人:罗先生闫女士

电话:0311-666351200311-66635029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河北国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房地产”)成立于2011年,是河北国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经纪。

“丰收路40号”是国控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少有项目。项目位于石家庄长安区丰收路,坐落于翼凌花苑东,丰收路南,百花街西,八家庄新村北。总用地面积30907.59平方米(约46.36亩),容积率3.0。用途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国控实业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1.1亿元,位于石家庄市站前街10号。经营范围为上级公司授权的股权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制造业和商业的投资与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建材、日用品销售;仓储服务等。

二、股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1、2018年1月5日,国控房地产排名前列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国控实业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所持国控房地产50%股权。

2、经国控实业2018年1月19日排名前列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国控实业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转让所持国控房地产50%股权。

3、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批复,同意国控实业对所持国控房地产50%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按照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三、转让标的企业审计和评估情况

(一)审计情况

河北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国控房地产整体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冀华诚审字(2018)第7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审计后资产总额53,675.96万元,负债总额47,587.51万元,所有者权益6,088.45万元,审计后2017年1月至12月营业收入1,955.78万元、利润总额1,553.42万元、净利润1,251.31万元。

(二)评估情况

河北中君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国控房地产进行了审计,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冀中君汇评报字(2018)第004号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64,722.57万元;负债总额47,587.51万元;净资产17,135.06万元,评估增值11046.61万元,增值率181.44%。本次拟转让的50%股权,对应净资产为8567.53万元。以上评估结果已经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备案。

四、股权转让

(一)转让形式

国控实业持有国控房地产公司50%股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1.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进行转让;

2.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转让底价

1、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8600万元。

2、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可冲抵)。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合法有效经营的境内法人企业,不接受自然人、联合体方式报名。

2、为引进房地产品牌企业,使项目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意向受让方或其集团母公司2017年资产总额在50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200亿元以上。

六、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向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43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同时按规定提交报名登记资料。

2、该项目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当向国控房地产支付22500万元,该款项用于清偿国控房地产对国控实业的借款(国控房地产共向国控实业借款45000万元);受让方可分两次支付前述款项,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国控房地产支付10000万元,剩余款项应于转让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3、受让方取得股权后,5年内不得转让。

4、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交易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目前国控房地产全部债权债务关系不变,股权转让后新企业承接全部债权债务。

6、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宜。

七、特别事项提示

(一)目前已经取得渤海信托同意

2016年9月29日,国控实业将持有的国控房地产10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转让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款40000万元,并将持有的国控房地产100%股权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标的股权存在质押,故需在解除质押后方可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否解除质押及何时解除质押由受让方与国控实业另行协商。

(二)国控房地产开发的“丰收路40号”项目目前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进行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八、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产权受让条件要求的所有资料;

2.《受让意向登记表》;

3.意向受让方《承诺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等)。

5.企业同意收购标的企业产权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6.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

九、意向受让方须知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相关方的补偿:

一是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竞价程序中无人应价从而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

二是意向受让方经协议转让或网络竞价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

三是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

四是受让方在成功摘牌后违反摘牌前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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