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4月市场月报政策篇:公租房政策调整 商业去库存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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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资讯
关键词:调控升级 新型城镇化
1、住建部约谈广州、合肥、宁波等5个城市 坚决遏制投机炒房(4月9日 新华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8日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焦点解读:部分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热度攀升,尤其适逢三月楼市“小阳春”,部分城市出现过热现象,引起决策层注意。各地在约谈之后,也调整和升级了当地调控政策。本次住建部约谈,并且强调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体现了对于热点城市的重点关注,并且在因城施策的原则下,更加着重对政策实际实施效果的关注,体现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体现出中央坚定落实房住不炒的决心,对于引导和稳定房价预期有着关键作用,进一步确认强化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
2、国家发改委再发文强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4月13日 国家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焦点解读:关于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最近几年都有提及。从2019年的通知到2020年督促,到如今的“全面落实”,可见户籍制度改革刻不容缓。此次通知还给出了明确方向,包括强调租购同权,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等。放开落户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是积极信号,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人流的涌入,形成购买力。但同时需要认识到一个城市的吸引力和楼市发展动力,更有赖于产业的支撑和经济发展水平,开放落户未必对所有城市都起效。
4月石家庄房地产市场资讯
关键词:公租房 商业去库存
1、石家庄公租房政策调整:取消户口和居住证时限门槛(4月19日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在申请资格方面,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在不得申请情形中增加“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时,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不一致的须变更一致后方可申请。”
焦点解读:《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保障低收入家庭更快速方便地解决居住问题。同时,将低保、低收入家庭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环节取消,调整为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备案,也大大减少了低保、低收入家庭审核时间。
2、石家庄发布商业去库存新政 符合条件可调整为居住用地(4月20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2021年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调整用地性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提出,本次商业服务业设施用房去化面积按市住建局研究核定规模控制,其中主城区控制在400万㎡以内,桥西区去化面积47万㎡、新华区去化面积72万㎡、裕华区去化面积74万㎡、高新区去化面积95万㎡、长安区去化面积112万㎡;调整为居住用地或其他用地的比例,较高不得超过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60%;属于房地产专项整治、解遗、烂尾楼等历史遗留项目范围的,按照净地执行专项整治、解遗政策。
焦点解读:对于商业地产供大于求的石家庄来说,新政的出台无疑是重大利好。近年来石家庄商业地产一直存在供应过剩的问题,商业用房空置率一再攀升,不少开发商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不惜降价走量。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直接触及用地性质调整,可从源头减少商业供应,力度较以往更大。推进商业去库存,一方面,可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加住宅用地,从而平稳住宅市场,但商业过剩的局面短期内难有明显改变。
其他市场资讯
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1年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对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变动进行对比,并公布2021年3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指数。数据显示,3月石家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6%,同比上涨3.0%,同上个月相比环比、同比涨幅均有所上升;二手房住宅价格环比持平,同比下降2.2%。(4月16日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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