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拆迁!解放大街沿线一小区征收房屋 具体范围在这

搜狐焦点石家庄官方 2019-05-17 12: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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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政府网站发布了《解放大街项目(锦绣花园3、4、5号楼及公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搜狐焦点“楼市快讯”报道:5月17日,搜狐焦点获悉,长安区政府网站发布了《解放大街项目(锦绣花园3、4、5号楼及公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征收房屋所在位置

《公告》显示,长安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7日对解放大街项目(锦绣花园3、4、5号楼及公产)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范围为锦绣花园3、4、5号楼及公产,房屋征收部门为石家庄市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以下为具体《公告》:

依据市政府房屋征收计划,以及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长安区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5月17日对解放大街项目(锦绣花园3、4、5号楼及公产)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锦绣花园3、4、5号楼及公产(详见征收用地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长安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三、征收补偿方案:(具体内容详见该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四、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五、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六、被征收人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

责任编辑:种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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