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快讯 | 栾城区发布征地公告开发住宅 土地补偿费超50万

搜狐焦点石家庄官方 2019-12-26 17:28:19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12月26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搜狐焦点“楼市快讯”报道:12月26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冀政转征函[2019]916号)建设用地批复,批准石家庄市2019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征收集体土地8.3488公顷,其中农用地8.3374公顷(耕地8.0001公顷,林地0.0713公顷,农村道路0.1284公顷,设施农用地0.1376公顷),建设用地0.0114公顷。

该批次共涉及2个地块,土地权属为栾城镇马家庄、刘固庄,柳林屯乡岗头村农民集体;其中1号地块位于城南路以北,308国道以西、圣雪路以南、银兴街西侧,批准面积8.1132公顷,其中农用地8.1018公顷(耕地8.0001公顷,农村道路0.1017公顷),建设用地0.0114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2号地块位于兴安街西侧、李冶北街以东、裕强路南侧,批准面积0.2356公顷(其中林地0.0713公顷,农村道路0.0267公顷,设施农用地0.1376公顷),约合3.534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该批次征收涉及柳林屯乡岗头村,面积0.2356公顷,属Ⅰ区片,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213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为50.1828万元。无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区两办转发的《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的意见》和栾农财[2006]3号文件,该地块的征地补偿费用以转账方式拨付到柳林屯乡政府,由柳林屯乡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拨付到被征地村委会及有关农户。被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由岗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谢玛娜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