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丰南区打响“大棚房”治理歼灭战!

搜狐焦点唐山 2018-07-10 08: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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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是,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貌似农业大棚的设施内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

7月8日,我区召开“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全彻底干净地打好“大棚房”治理歼灭战。区委副书记、区长郝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领导赵立华、果爱宾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区委副书记、区长郝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大棚房”清理整治范围是,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貌似农业大棚的设施内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 具体实施步骤,从7月8日开始至7月10日为排查摸底阶段,7月11日至7月25日为查处整改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郝志军在会上指出:

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落实土地管理基本国策、维护土地基本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单位必须把清理整治“大棚房”当成大事、要事来看、来办,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全力以赴,严格按照要求的标准和时限完成清理任务,打好歼灭战。

要全面摸底,务必把底数兜清楚。成立专门的“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7月8日下午开始,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

会议现场

要铁腕整治,务必如期清零。政府督查室、国土分局、农牧局等有关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大棚房”和其他设施农业项目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开展不间断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对清理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纪问责,深入调查“大棚房”问题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丰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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