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为特色小镇“立规矩” 要求配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新华社 2018-08-09 1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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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要根据小镇功能类型,在原有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基础上,高标准配建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新华社石家庄8月9日电(记者赵鸿宇)记者9日从河北省住建厅获悉,河北省日前出台《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试行),规定要根据小镇功能类型,在原有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基础上,高标准配建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编制导则要求特色小镇应确定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行政办公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和规模,对现状保留与规划新建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出规划建设控制要求,小镇内的居住小区要配套相关服务设施,按合理服务范围综合配置,在申报时应明确数量、位置和规模。

编制导则规定在申报阶段要严格划定特色小镇边界,规划范围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鼓励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编制智慧特色小镇规划。

编制导则要求应坚持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山水、田园格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生态、地质灾害防御、重大设施廊道控制、空间布局演进特征等因素,确定小镇空间结构和形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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