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完成!正定县两项城建大动作将启 具体创建范围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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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消息,搜狐焦点据正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正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正定县“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对照省住建厅创建标准,正定县将完成1个“美丽街区”、1条“精品街道”的创建任务。其中,“美丽街区”为:东至城东街、西至镇州街、北至华安路、南至常山路、兴荣路(常兴街以东)。“精品街道”为:旺泉街(恒山路至中山路)。将于6月底前要完成创建任务的百分之四十,9月底前要完成创建任务的百分之九十,10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以下为《方案》详细内容:
为提高我县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河北省“美丽街区”评价标准(试行)》《河北省“精品街道”评价标准(试行)》(冀建城管函〔2019〕89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传〔2021〕1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总要求,全力开展“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二、创建任务
对照省住建厅创建标准,完成1个“美丽街区”、1条“精品街道”的创建任务。
(一)美丽街区。以四条街道为边的地区,覆盖面积不低于1平方公里,创建内容涉及街区建设、垃圾分类、街区秩序、街区卫生、交通设施、广告牌匾、景观绿化、街区照明、街区工地、街区立面、空间管理及组织保障等。
我县创建“美丽街区”为:东至城东街、西至镇州街、北至华安路、南至常山路、兴荣路(常兴街以东)。
(二)精品街道。精品街道创建以城市主次干路或贯穿路优先。创建内容涉及道路清扫保洁、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秩序、交通设施管护、广告牌匾整治、街道绿化、道路亮化照明、沿街工地、街区立面及空间管理等。
我县创建“精品街道”为:旺泉街(恒山路至中山路)。
三、工作步骤
按照时间节点,超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照省住建厅创建标准,认真谋划,综合研判,落实工作资金,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创建工作方案。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积极落实责任,全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6月底前要完成创建任务的百分之四十,9月底前要完成创建任务的百分之九十,10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完成创建工作任务,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全面推动“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
(二)落实创建责任。正定镇、城区街道办、综合执法、住建、财政、交警、电力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根据创建任务分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创建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创建任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确保“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建设资金需求。
(四)强化工作举措。定期组织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全力推动“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各部门要针对创建工作中个别难度较大的问题开展综合整治,通过建立档案资料和整治前后“同角度”照片对比突出整治效果。一是要明确专人,对每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报告,总结要涵盖工作进度、亮点工作、各项数据等,经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于每月25日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各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报送负责人及电话。
责任编辑:谢玛娜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