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多地紧急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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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健委较新通报
2021年10月27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10月27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4例(含境外输入1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例。
河北多地紧急寻人!
沧州市海兴县
海兴县关于寻找次密及次次密接人员的紧急公告
2021年10月27日20:33分,海兴县疾控中心接到沧州市疾控中心发来关于“内蒙古确诊病例金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的协查函,经调查发现李某某系我县居民,为密切接触者,现紧急寻找其次密接及次次密接人员,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
李某某于10月21日18:00-21:00在海兴县兴城一家宴饭店就餐;10月27日8:00—8:30分在海兴县利民医院体检中心核酸采集点进行核酸检测。
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高某系海兴县兴城一家宴服务员,曾于10月21日18:00-21:00与李某某有过接触;10月22日—10月27日晚17:00—22:00高某一直在此时间段上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高某于10月24日10:00—10:10分在华府嘉苑小区西门金锣冷鲜肉店买菜(佩戴口罩)。
请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密接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海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7-6621967。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凡在上述时间段内就餐、购物、就医检测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海兴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2021年10月28日
石家庄市正定县
正定县
关于公布次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的
公 告
广大居民:
1、2021年10月25日21时08分,我县收到石家庄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山西省河曲县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康某利的密切接触者的调查情况报告的协查函》的信息,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康某利的次密接在我县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0月17日17时左右,从石家庄火车站乘坐148路公交车到正定县小商品市场,约18时左右下车,下车后乘坐网约车到石家庄交通运输学校。
2、2021年10月25日21时28分,我县收到石家庄市疾控中心转发的邢台市疾控中心《关于邢台市信都区无症状感染者次密接协查函》的信息,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无症状感染者的次密接人员在我县的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0月22日17时29分左右,乘坐地铁2号线到北国商城站下车,换乘地铁1号线约18时左右到朝晖桥站下车,从朝晖桥站乘坐地铁1号线,返回北国商城站下车,18时30分左右乘坐出租车回石家庄北方医学中等专业职业学校。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在相同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或近期接触过上述地区人员和出租车司机,请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办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理措施及核酸检测等工作。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接触史。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洗手、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正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88016261
正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衡水市武邑县
武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寻找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者的紧急通知
2021年10月26日,我县接到信息函,涉及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2人在我县的活动轨迹。
(一)10月22日早晨7时,2人自驾车到我县未来城小区,9时离开。
(二)10月23日早晨8时,2人自驾车到我县未来城小区;9时,两人到金旺角中原面馆用餐,12时返回未来城小区,16时离开。
(三)10月24日早晨5时,2人再次到我县未来城小区,11时到玫瑰庄园酒店;13时离开。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通知后及时相互转告,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10月22日--10月24日期间可能与2人接触的人员或相同轨迹的人员看到通知后,排名前列时间联系所在村、社区、包联单位,做好信息登记,配合属地做好相应防控措施。所在村、社区、包联单位接到相关信息后及时上报;请相关人员主动前往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自觉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排名前列时间通知村、社区或包联单位,不能私自前往就医,也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请主动告诉医生可能与相关接触人员有过接触。
县城内各药店、诊所不得私自为咳嗽、发热、腹泻等症状的患者提供药物和治疗。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联系电话:0318-5713592
武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邯郸市曲周县
曲周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0月27日04时,我县疾控中心接邯郸市疾控中心转来《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北京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涉及我县次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张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6日15时30分,张某某乘坐816次公交车(当时车上有6-7人)到邯郸东站下车。16时30分左右乘坐11路公交车到邯郸火车站。18时03分至20时13分,乘坐K7726次列车(15车09座)到石家庄站,20:30乘坐25路公交车,20:55在城角街南口下车,步行回家。自述全程配带口罩。
请以上时段和张某某乘坐同车次人员看到本公告后立即向本乡镇(村)或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曲周县疾控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邯郸市涉县
邯郸涉县
紧急寻找次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0月27日涉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发来邢台威县疾控中心关于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切接触者张某某的协查函。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次密切接触者张某某23日、24日回到涉县,其活动轨迹如下:
10月23日乘坐T55次列车晚20:40左右到达邯郸火车站,出站后乘朋友私家车返涉。22:00左右到荟景峰小区6号楼朋友家中用餐,餐后到龙观天下小区34号楼居住。
10月24日早7:00,乘朋友私家车到荟景峰小区6号楼朋友家中,8:30左右乘私家车前往索堡镇土后门村,11:00左右返回荟景峰小区,12:00左右到龙山宾馆参加朋友聚餐。
13:30左右返回荟景峰小区6号楼朋友家中,15:00左右返回龙观天下小区34号楼,15:15左右乘私家车前往邯郸。半路因遗忘物品返回龙观天下小区34号楼取物品,19:30左右到达邯郸。
现请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述时间段曾去过上述场所和有过接触者人员立即与属地疫情防控主管人员报备登记,进行3次核酸检测,然后采取集中隔离健康监测14天,如有发热、咽疼等情况请及时上报,闭环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餐。
涉县疾控中心电话:3892123
涉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张家口市桥西区
广大居民朋友们:
接到经开区疾控中心和山西省疾控中心协查信息,涉及次密切接触者二人,现将此二人在我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次密切接触者1:出租车司机刘某(车牌号为:冀G T1939)
次密切接触者2:牛某,10月18日14:00 武城街卡子大王购物;
10月19日15:43—17:00 武城街泡泡女装、二宝服饰购买衣服;10月20日14:00 武城街二宝服饰,14:59 武城街金丽化妆品店购物;10月21日13:41 沁馨苑附近菜大姐综合商店购物;16:01 沁馨苑附近超市(微信支付赵成河)购物;16:02 购物(微信支付朵朵)。
10月22日15:03 永泰小区附近迁西油栗摊位购物,之后到迁西油栗摊位对面的肉店买肉,18:04 沁馨苑附近超市(微信支付赵成河)购物
10月24日9:38—9:55 附属医院采核酸。
请10月17日以后乘坐过冀G T1939出租车的乘客及与次密切接触者2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轨迹的人员,立即向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村)报告,居家隔离并做好个人防护,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恐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未接种疫苗的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预约登记,尽快接种新冠疫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区疾控中心电话:5986148
桥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张家口市蔚县
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次密接田某某密切接触者的
通 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1年10月26日22时33分,蔚县疾控中心接到桥东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的协查函,涉及蔚县1名次密接人员田某某,为寻找田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加强轨迹场所的监管,现将此人10月23日以来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2021年10月23日8时,到张家口市六中参加成人考试。下考场后步行到六中东面路北第二个饭馆就餐,用餐后到金莲花宾馆。下午考试结束后到到六中东面路北排名前列个饭馆就餐,后到宾馆住宿。
2、10月24日7时10分到宾馆南大同刀削面隔壁的面馆用餐,10分钟后步行去考场,途中在路边停车场的收费室取暖。9时-11时30分参加考试,11时50分乘车返蔚,途中在化稍营服务区停留10分钟,14时到家。15时10分到中医院做核酸。15时30分到新形象理发馆理发。16时30分去誉购超市旁边华为手机店。18时骑车到优品小店。
3、10月25日8时到西合营镇东关小学上班,正常上下班,未去其他地方。
4、10月26日中午到西馨苑附近菜店买菜,其余时间正常上班。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2021年10月23日以来与田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轨迹的,应立即向乡镇、社区及村委会联系报告,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恐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未接种疫苗的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预约登记,尽快接种新冠疫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廊坊市香河县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1年10月26日,我中心接到廊坊市疾控中心转发的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告知北京市昌平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邓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县。经疾控中心调查核实,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10月19日12时左右,该人员由北京公司乘坐938快线返回香河县,13时左右在香河县白鹭岛公交站下车,随后乘坐210路公交车前往孔雀城温莎郡小区站下车。
10月20日11时左右,该人员由香河前往北京办理业务,14时20分左右乘坐938快线返回香河县,16时左右在白鹭岛站下车,随后乘坐210路公交车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回家骑电动车前往蒋辛屯移动营业厅办理业务(大约15分钟)。
10月21日8时左右,该人员乘坐拼车(车牌号为津AHX739)前往北京上班,18时10分左右乘坐北京至富力新城班车返回香河县,19时10分左右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
10月22日6时左右,该人员乘坐拼车(车牌为京JKT201)前往北京上班,当日居住在公司。
10月23日18时30分左右,该人员乘坐北京至富力新城班车,19时30分左右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
10月24日10时45分左右,该人员乘坐拼车(车牌为京A0WB91)前往北京上班,当日居住在公司。
10月25日18时左右,该人员乘坐北京至富力新城班车,19时在温莎郡小区门口下车。
10月26日10时左右,该人员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冀RE3N97)前往蒋辛屯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业务(大约30分钟),随后乘坐同一辆出租车(车牌号冀RE3N97)返回家中。
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
特此提示,请以上时间段内与刘某某行程交叉人员注意:
1、排名前列时间与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登记,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县人民医院定点筛查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电话:0316-8330318(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香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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