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布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 这类征收计划3年内不得重申
搜狐焦点石家庄官方 2021-08-16 17: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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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通知。
8月16日消息,搜狐焦点获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通知。
通知显示,对认定为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旧城区改建项目,各区政府应征求区域内居民改造意愿,居民支持改造率达到90%以上的项目可申报房屋征收计划。
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计划下达后本年度未能公布征收范围的,征收计划作废;公布征收范围后一年内未下达征收决定的,征收计划作废;征收计划作废的项目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征收计划。
征收补偿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一处房屋多人共有的按一户认定,一户只能选择一种补偿方式;征收执行国家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房屋;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停产停业损失及搬迁、职工工资补助、临时安置费等费用,其标准可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8%给予一揽子补偿。
新闻来源:省会不动产公众号
责任编辑:张颖(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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